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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学学生校服穿着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2026-06-22 07:54:48   来源:进修附中   

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学学生校服穿着管理制度

2026年修订)

校服是学校文化建设和学生精神风貌的重要体现。学生统一着装,有助于培养集体荣誉感与团队精神、增加平等观念、避免攀比心理和着装过度个性化,同时也有利于规范行为举止,提升自我管理能力,展现青少年朝气蓬勃、健康向上的形象。为推动校服穿着规范化、常态化,结合我校实际,特修订本制度。

(一)穿着要求

1.校服征订遵循自愿原则,学校不强制学生订购。

2.在家长同意征订的基础上,学校倡导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穿着校服。

3.日常在校期间,学生应穿着学校配发的运动套装,包含冬季外套、长袖卫衣、短袖Polo衫及运动长裤,以保证日常活动的舒适性与便利性。穿着时应保持整洁,不得佩戴夸张装饰物,不得在校服表面粘贴图案、悬挂挂件或涂写文字;内衣领口、下摆不得外露。

4.学生可根据季节变化合理选择校服款式。冬季体感温度较低时,允许在校服外穿着个人羽绒服等保暖外套。

5.如因疾病、皮肤过敏、特殊体质或家庭困难等原因不便穿着校服,学生或家长可提前告知班主任及年级组长,无需办理额外审批手续。学校充分尊重个人及家庭意愿。

(二)爱护与保管

1.学生应爱惜校服,养成良好的穿着、清洁、收纳和保管习惯。

2.校服如损毁或遗失,暂时无法穿着时,应及时告知班主任。若仍愿继续穿着校服,可按学校规定程序申请补订。

(三)管理与监督

1.班主任负责管理本班学生校服穿着的日常管理工作,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相关工作的协调与落实,德育部门统筹全校校服穿着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。

2.学校建立畅通的反馈渠道,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。每学年通过一次问卷调查、两次家长座谈会等方式,收集各方对校服穿着管理的反馈意见,及时采纳合理建议,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,将结果予以反馈。

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学

2026年6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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